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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街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设计项目比选公告

发表时间:2021-07-26 15:30

各有关单位:

我院拟开展陕西街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设计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设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由于我院位于陕西街239号12楼的自有办公用房年久失修,装修、布局等均不适宜现在的办公要求,为更好适应我院发展,拟使用自有资金对该自有房产进行维修改造,现按照《成都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实施细则》(成机管发[2019]7号)要求,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设计单位开展陕西街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设计项目,负责编制设计文件、项目估算等。

二、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办公用房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39号12楼

2.办公用房面积:711.11平方米

(二)设计要求

根据单位性质及业务开展需要对办公用房进行维修改造设计,确保空间布局科学合理、设计效果美观大方,不铺张浪费。

(三)成果要求

提供以下设计成果电子文档及纸质文件:

1.办公用房室内维修改造设计效果图;

2.室内维修改造设计施工图纸;

3.编制室内维修改造工程概算;

4.设计跟踪服务及其它相关图纸设计;

5.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等。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8月10日,成交人应于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并提交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成果。

(二)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服务期结束并经验收合格、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剩余的40%。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经费预算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自有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报名参与比选且资质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不少于3家,否则比选取消。我院组建项目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根据比选单位情况无记名评分,以得分最高者为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为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等。

(二)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服务,熟悉办公用房设计相关情况,承担过相关单位的类似设计服务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所需材料

有意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一)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比选报名表。

(六)项目服务方案。

(七)供应商情况简介。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1年8月2日14:00,在成都市服务业研究院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555号3号楼1801)进行比选。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比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携带或邮寄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5026125


成都市服务业研究院

2021年7月23日